校内各中层单位:
遵循学校制定专业工作管理办法的通常作法,档案馆于2022年3月初起草了《湖北工程学院档案管理办法(试行稿)》,迄今为止,试运行期已超过了三个月,试运行期内,该管理办法在一定范围内起到了应有的作用。
为了进一步提升全校的档案管理工作管理水平,使学校的档案工作及其管理有章可循,档案馆拟提请学校正式出台《湖北工程学院档案管理办法》。在正式出台之前,面向校内各中层单位征求修改意见。
本次面向校内各中层单位征求修改意见,是档案馆落实《湖北工程学院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方案》的举措之一,旨在问计于各中层单位,使该管理办法在合法的基础上,更加贴近我校的实际,达到倾听中层单位呼声,在中层单位发现问题,在制定该办法之初就能解决实际问题的目的。
请各中层单位在2022年6月17日之前,按照附件的格式做出回复,回复函存放在本单位兼(专)职档案员处。6月17日—20日,我馆将派人联系各单位兼(专)职档案员,上门自取本回复函。
请予以支持为谢!
档案馆
2022年6月6日
管理办法(试行稿)的查阅路径:学校官网——档案馆网站——档案法规——本馆制度——《湖北工程学院档案管理办法(试行稿)》。